财务业务(十):党建工作经费
01报销清单
02问题解答
03相关标准
04制度查阅
01报销清单
1. 党建活动费
2.“乡村振兴”慰问金、慰问物品支出
02问题解答
1. 生活困难党员的慰问费、老党员的补助费如何报销?
原则上在薪酬系统预约,附加盖党组织(单位)公章的困难补助说明、签收表和决策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报销。
2.党员活动中的奖状、荣誉证书、慰问物品支出如何报销?
购买或制作奖状(牌或章)、荣誉证书和慰问物品等的支出,须附发票、加盖党组织(单位)公章的表彰决定或情况说明报销。
3.党员外出活动费、党建工作外出调研如何报销?
(1)外出地点在常驻地(越秀区、天河区、荔湾区、海珠区、白云区和番禺区等6个行政区)的,须附发票和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活动情况说明报销。
(2)外出地点在常驻地以外的,执行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制度报销交通、住宿及补贴等相关费用。
(3)如有红色景点门票、红色电影观影费等支出的,须附相关发票和加盖党组织(单位)公章的活动情况说明报销。
4.党员外出活动,可以委托给旅行社组织吗?
不可以,开展党建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必须自行组织,不得将活动组织委托给旅行社等其他单位。
5.单次党员活动费能分开多次报销吗?
不能。按照“一事一报销”原则,一个活动涉及的所有费用要一次性报销完毕。
03相关标准
党员外出活动和党建工作外出调研的交通费及住宿标准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广中医校办〔2019〕28号)执行。
04制度查阅
1. 《广州中医药大学借款和报销规定》(广中医校办〔2021〕328号)
2.《广州中医药大学财务审批暂行规定》(广中医校办〔2021〕327号)
3.《广州中医药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广中医校办〔2019〕28号)
4.《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广中党组〔2017〕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