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政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外宾接待工作,加强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监督,省财政厅制定了《省直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14〕80号)。现将文件转发,并结合学校实际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外宾接待经费应列入学校年度预算,并加强预算管理,控制预算规模,在核定的年度外宾接待费预算内安排外宾接待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外宾接待。
二、外宾来访接待活动的管理按《广州中医药大学接待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团体及个人来访管理办法》(广中医国际〔2016〕76号)规定的审批流程及相关要求执行,并须在经费报销时提供上述相关审批材料。
特此通知。
财务处
附件: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