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政管理部门:
现将省财政厅、省外事办《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4〕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特此通知。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