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政管理部门;各项目(课题)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工作,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试行)》《广州中医药大学财务审批暂行规定》规定,现对超过一年无人认领、超过约定期限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公示范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超过一年无人认领的应付及预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单位或外部机构的来款(附件1)。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0日。
三、认领程序
有权属人请于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到财务部办理认领手续。
公示期截止后,如仍无人认领的,财务部将按照规定确认为学校收入,后续还需认领的需履行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请相互知照。
附件:1.超过一年无人认领的应付及预付款明细表
2.应付及预付款认领材料清单
(联系方式:杨妙纯,39358725,大学城办公楼327房。)
财务部
2026年1月4日